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、《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(以下简称浙大四院)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浙江大学响应医改新政,首次在异地创建的综合性直属附属医院(公益二类事业单位),集医教研于一体,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,省级医院。医院位于国际小商品贸易之都--义乌市(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),占地189.3亩,规划床位1800张(一期建成投用1000张),2014年开业,设有9大部17个科办,29个临床科室,13个医技科室。现有员工近1500人,其中高级职称专家125名,博导22名,硕导43名,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任副主委15名,常委、委员39名。医院拥有国际先进的数字一体化手术室、小车物流等先进医学装备,已通过JCI、ISO15189、 HIMSS EMRAM(六级)等国际标准认证,成为浙中地区首家通过JCI最新版评鉴的医院。
(一)招聘岗位
浙大四院计划公开招聘4类高层次人才,共计105名工作人员。其中:领军人才10人,重点人才25人,骨干人才50人,博士20人。需求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(见附件)
(二)招聘对象
部分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招聘,同期留学归国人员可视同对待。其他岗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。
(三)招聘条件
应聘人员应符合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,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。
招聘岗位、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》(见附件)。
(四)招聘条件有关说明
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;
2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3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.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;
5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、学位认证书)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底前。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条件均要求全日制学历,且获得相应学位。(博士毕业生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19年12月底前)
除应届毕业生外,其他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。
对专业条件的要求,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、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。
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其它依此类推,不特指确切年龄。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为参考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。
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,一般在确定考试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。
科研能力突出者、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、外语能力强、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、中共党员、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、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,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。
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,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。
对身体条件的要求,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,体检在本单位进行。本次招聘将参考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标准。
三、招聘工作安排
(一)实施时间
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,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、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,适时组织考试、考核,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。
(二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 报名地址: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行政楼310办公室。欢迎应聘者亲临,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。应聘者将个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代表性论文、专利等材料直接投递至zju4hhr@126.com。邮件标题注明:应聘岗位+职称+本人姓名。
2.资格初审。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,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。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、英语能力、学习情况、学术论文、参与课题、工作实践、所获荣誉等因素。择优确定列入考核对象。
(三)考核
由医院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并综合评价,择优确定初步人选。
(四)体检、考察
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,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,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。
(五)公示、聘用
根据考核、体检、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聘用人员均为纳入事业编制内人员,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(六)其他相关说明
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,否则不予聘用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医院网站(“人才招聘网”专栏);
(二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
浙大四院纪检监察室:0579-89935017。
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事业单位管理科):0579-85323637;
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五、咨询
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咨询。
通讯地址: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(邮政编码:322000)
咨询电话:0579-89935019、0579-89935020
传真:0579-89935200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